栏目:居转户落户上海咨询 人气:0 日期:2022-05-20
免费提供最新落户政策及一对一落户上海方案
留学生/应届生/非婚子女 落户上海咨询
一、申办条件 1.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 2.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 二、申请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供); 2.申请人本人有效居民或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本人到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交相关申办材料; 2.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指导申请人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并确认签字,核对材料; 3.对材料不齐全的,工作人员应当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4.对材料齐全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拍照,并出具《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 5.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公安部门制发的证件后,工作人员会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件,申请人凭个人有效居民原件和受理回执领取证件。 四、收费标准 新办免收工本费。 居住证信息变更 一、申办条件 《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在本市的居住地址或者其他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30日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信息变更手续。留学生落户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制作,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 二、申请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信息变更申请表》(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供); 2.本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原件; 3.变更住址信息的,需要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住所证明; 4.变更姓名、性别、民族户籍地等的,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公民身份号码变更的还需提供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留学生落户上海留学人员是指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学习,并获得国(境)外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含)以上的人员;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含)以上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 三、办理程序 1.根据工作人员指导填写《上海市居住证信息变更申请表》; 2.工作人员查验核对申办人证件信息及相关书面材料; 3.工作人员根据《上海市居住证信息变更申请表》填写内容,在系统内变更相关信息; 4.变更在沪居住地址的,当场在《上海市居住证》上变更居住地址; 5.变更姓名、性别、民族、户籍地等的,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在系统内提出变更申请(需重新制作),当场打印《上海市居住证信息变更受理回执》交持证人。留学生落户咨询我国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在我国户口管理中,把以家庭立户,即以“具有血缘婚姻或收养关系”立户的称为家庭户。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重新制作的证件后,会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办人领证。 四、收费标准 重新制证的,收取证件工本费人民币20元。 居住证签注 一、申办条件 适用于《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在证件每届满1年之前的30日内,到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 二、申请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签注申请表》(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供); 2.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证》; 3.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分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 三、办理程序 1.根据工作人员指导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签注申请表》; 2.工作人员核对申办人的居住证件信息; 3.信息系统后台对比申请人的就业、住所、就读信息是否发生变化; 4.打印签注信息; (1)经比对鉴定,申请人提供的信息与比对系统一致的,当场在上海市居住证上打印签注信息; 居住地址信息发生变化的同时,在《上海市居住证》上变更居住地址; (2)经比对核定不一致的,告知当事人不予签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