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留学生落户上海咨询 人气:0 日期:202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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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应届生/非婚子女 落户上海咨询
小学
外地户口在沪上小学
相关政策指路:《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满足:
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落户》,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落户》;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落户》满3年(从发证日起至6月30日),且连续3年(从登记日起至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注意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6月30日。
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上海市临时落户》上的实际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落户(或临时落户)上的实际居住地址相一致。
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地区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可统筹安排进入政府委托的民办小学就读。留学生落户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制作,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上海户口若报入上海市直系亲属处,须附户主的户口本、户主的房屋产权证、户主同意入户承诺书;户口若报入用人单位的附集体户口本地址首页。
根据市教委意见,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区县实际,依据进城务工人员持有《上海市落户》积分分值、持有灵活就业登记证明的先后顺序等因素,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入学。
——公办小学入学
公办小学报名验证时(今年为5月21日-5月22日),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落户》(或《上海市临时落户》和《就业失业登记证》),适龄儿童本人的《上海市临时落户》等证件。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随迁子女新生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落户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落户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民办小学入学
今年上海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如有意愿选择民办小学校就读,请家长及时关注民办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
4月24日-4月27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学生须在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 ;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限填报2所民办小学。
今年民办小学面谈时间为5月7日。学生凭面谈通知,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落户》或《上海市临时落户》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等证件参加民办学校面谈,具体可咨询民办学校相关规定。
初中 外地户口在沪上初中
相关政策指路:《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随迁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学生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初中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来沪就读六年级
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含港澳台)学生,如需在本市就读六年级的,须携带相关证件到户籍(居住)所在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止日期为6月30日),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民办初中入学
今年上海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有意愿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请家长及时关注民办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
4月28日-4月30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含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须在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 ;填报志愿,每个学生限填报3所民办初中。
今年民办初中面谈时间为5月7日—5月8日。学生凭面谈通知,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落户》或《上海市临时落户》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等证件参加民办学校面谈。参加初中面谈的学生还须携带《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
中考 外地户口在沪中考
相关政策指路:《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可在本市参加中招报名:
1.考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落户》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同时考生本人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落户》的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考生父母持有的《上海市落户》上登记地址所在区县报名。
2.考生父母一方及本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海外人才落户》,且考生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名。
3. 考生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且考生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落户》满2年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往届生须取得本市中招报名资格),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名。起按本条款报名的考生持有效期内《上海市落户》须满3年。
4.考生父母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人员,考生为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设站单位所在区县报名。上海户口若报入上海市直系亲属处,须附户主的户口本、户主的房屋产权证、户主同意入户承诺书;户口若报入用人单位的附集体户口本地址首页。
5.考生父母一方为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审核登记的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政府驻沪办事机构有关工作人员,考生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名。
6.考生属在沪台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且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名。
7.考生属经市政府侨办认定华侨身份,且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名。
8.考生持本市公安机关填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证》,且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考。
符合下列过渡期内锁定名单的非本市户籍考生可在本市参加中招报名:
1.考生属大屯、梅山、鲁矿后方基地(以下简称 ;后方基地 ;)职工子女,且为后方基地应届初三学生或后方基地初中毕业的18周岁以下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相应的后方基地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