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留学生落户上海咨询 人气:0 日期:202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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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申请上海户口材料
申请办理本市户籍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由用人单位递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并签字加盖公章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申请材料清单);申请表须在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以下简称 ;就业信息网 ;)的 ;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 ;上填报后下载打印(申请材料清单将根据网上填报内容自动生成,须一并打印提交)。
(二)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含学习成绩评定和学校推荐意见;表中所涉及学科()代码与学科()名称必须按照教育部相关学科()目录填写,自设须填写上级学科名称和代码;表格可在就业信息网上下载)。上海户口若报入上海市直系亲属处,须附户主的户口本、户主的房屋产权证、户主同意入户承诺书;户口若报入用人单位的附集体户口本地址首页。
(三)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上海落户若报入上海市直系亲属处,须附户主的户口本、户主的房屋产权证、户主同意入户承诺书;户口若报入用人单位的附集体户口本地址首页。
(四)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如该协议书含有毕业生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将解除就业协议内容的,不予受理)。
(五)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按学期分列)。
(六)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务部门或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外语和计算机书复印件(本专科文科学生须提供 ;一级 ;以上,本专科理工科学生须提供 ;二级 ;以上)。
研究生毕业生及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本科毕业生可免于提交计算机书。所学为体育学类和艺术学类毕业生,其外语和计算机书可免于提交。
(七)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在其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项证书的复印件(验原件),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校级以上(含校级) ;学生(三好学生) ;、 ;学生干部 ;、 ;毕业生 ;。受理截止日前尚未领到有关证书的,须提供发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并在6月30日前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盖章的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2.全国性竞赛(含地方赛区)获奖证书。
(八)用人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非法人企业须另提供以下材料(已连续3年获准受理落户申请的,只需提交下述第4项材料):
1.上级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上级法人的自主招聘授权书原件(当年有效);
3.上年度在职员工在沪社保缴纳通知书复印件(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4.上年度在沪缴纳营业税或增值税税单复印件(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九)其他材料:
1.毕业生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 ;支边 ;、 ;支内 ;职工的,须提供:
⑴由父母当年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⑵父母双方或一方 ;支边 ;、 ;支内 ;工作经历证明;
⑶由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2.毕业生父母双方户口已迁入上海市的,须提供:
⑴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复印件(验原件);
⑵由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在本市出资创办企业(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补注入资金的创业企业)并担任法人代表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与其创办的企业签订就业协议,并须提交公司非零注册验资证明和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自主创业证》复印件(验原件),以及企业经营状况证明材料(具体要求由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决定,并在就业信息网上另行公布)。
4.毕业生在本人学历学习期间获得发明证书,须提交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并须提供经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在本校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由带教导师签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市教委5月4日发布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落户》和落户积分办法,以及申办本市户籍的办法。进沪落户标准分为72分,与去年相同(今年的评分办法将另行公布),且用人单位和申办者均需满足一系列条件。
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视情节轻重,暂停直至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将失信信息记入诚信记录。对已骗取的本市常住户口、落户予以注销。
该申请办法称,为了保障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沪就业创业的合法权益,各用人单位应按照《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落户〉和落户积分办法》和《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办法》的要求,及时为本单位录用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办理进沪就业的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在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不得在协议中规定 ;毕业生如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则与其解除就业协议 ;等相关内容。
另外,办法要求严格规范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管理,用人单位须作为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及落户积分申请的主体,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代理申报。中介机构派遣人员不属于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范围。
办法还要求,各高等学校应该加强管理,严格审核毕业生的有关材料,确保毕业生材料的真实性。市学生事务中心审核发现弄虚作假的,应取消毕业生落户申请资格,并向市教委报告。市教委将向有关学校通报情况并督促学校依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应当书面承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视情节轻重,暂停直至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将失信信息记入诚信记录。对已骗取的本市常住户口、落户予以注销。对构成犯罪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办法还强调,《上海市落户》和落户积分各受理点要根据《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落户〉和落户积分办法》,切实做好受理及相关服务工作。上海留学落户除了指户数和人口之外,内地常以它代替“户籍”,即民政公安部门以户为单位,登记本地居民的册子。
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落户》和落户积分办法,以及申办本市户籍的办法。进沪落户标准分为7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