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留学生落户上海咨询 人气:0 日期:2019-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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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每天都有新生儿诞生,那么2018年上海新生儿上户口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听来为家长们解答。一个新生命的降生带给了一个家庭新的生命力,想必父母都是充满喜悦的,但同时,新生儿的降生也给父母带来了许多重要的需要办理的事情。除了如何照顾新生儿,还有一个重要的事情急需父母去办理,那便是帮新生儿办理户口。本文主要针对2018年上海新生儿户口办理流程、程序(procedure)作一个总结(zǒng jié)。啰嗦话不说了,大家和来具体了解一下2018年上海新生儿户口办理流程、程序。
婚生婴儿随母亲或父亲落户,凭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zhèng míng)》、父母《结婚证》、《户口簿》,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办事地点:父母户籍所在的派出所户籍窗口。申报材料:夫妻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名?的原件复印件?时间:当场办理生效。上海新生婴儿可以随父或随母在上海办理出生登记,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但另有规定(guī dìng)的除外。
集体户口和中央各部、各省市驻沪(hù)办事处工作户口人员的新生婴儿,不可以随父或随母在上海办理出生登记,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规定(guī dìng)在上海办理出生登记:父母双方均为上海单位集体户口,新生婴儿可以随父或随母在上海办理出生登记;父母一方为上海单位集体户口,另一方为上海学生集体户口,新生婴儿可以随上海单位集体户口一方在上海办理出生登记;父母双方均为学生集体户口,新生婴儿可以在上海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落上海户口。
2018上海新生儿户口办理流程(liú chéng)和材料(Material)及时间不懂的地方也可以咨询工作人员。上海留学生落户留学人员是指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学习,并获得国(境)外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含)以上的人员;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含)以上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
上海自1月1日起实施全面二孩政策(Two-child policy),政策明确规定,夫妻合计子女数只有一个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不需要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合计已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夫妻,如果要求再生育的,必须符合法律(Law)法规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目前,上海正在抓紧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研究(research)制定具体的再生育条件,待《条例》修改通过(tōng guò)后实施。在修改后的《条例》实施以前,上海暂缓办理此类情况(Condition)的再生育审批;在《条例》修改通过实施后予以办理或者补办相关手续。
12月30日晚间,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公布本市全面二孩政策(Two-child policy)实施后有关生育、奖励扶助政策。
1.上海什么时候开始实施全面二胎政策?
答:上海自1月1日起实施全面二胎政策。
2.1月1日以后,哪些夫妻不需要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就可以生育两个孩子?
答:1月1日以后,夫妻合计子女数只有一个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不需要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上海留学生落户留学人员是指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学习,并获得国(境)外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含)以上的人员;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含)以上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
3.1月1日以后,哪些夫妻生育时需要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
答:1月1日以后,合计已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夫妻,如果要求再生育的,必须符合法律(Law)法规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
目前,上海正在抓紧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研究制定具体的再生育条件,待《条例》修改通过(tōng guò)后实施。在修改后的《条例》实施以前,本市暂缓办理此类情况的再生育审批;在《条例》修改通过实施后予以办理或者补办相关(related)手续。
4.如何办理生育登记(registration)服务(fú wù)?
答:国家正在制定生育登记(registration)服务办法,上海将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的统一布置,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具体的生育登记服务办法,在该《办法》出台实施后办理生育登记服务。
5.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对于12月31日以前不符合规定生育的二胎行为还处理(chǔ lǐ)吗?以前被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可以退回吗?
答:对于12月31日以前不符合规定生育的二胎行为,按照国家和本市现行的有关规定处理(chǔ lǐ)。
对于12月31日以前不符合规定(guī dìng)的生育行为,已按规定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不予退回。
6.1月1日以后登记(registration)结婚的公民,是否可以享受晚婚假?
答:按照新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guī dìng)精神,1月1日以后登记(registration)结婚的公民,不再享受晚婚假待遇。
7.12月31日之前已经办理登记(registration)结婚手续,但是尚未休晚婚假的公民,是否还可以享受晚婚假?
答:12月31日之前已经办理登记(registration)结婚手续,但是尚未休晚婚假的公民,仍可以按照《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享受晚婚假待遇。上海户口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制作,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即:晚婚的公民,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基础上,增加晚婚假7天。晚婚假一般应当与婚假合并连续(Continuity)使用。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
8.1月1日以后生育子女的公民,是否可以享受晚育假?
答:1月1日以后生育子女的公民,不再享受晚育假待遇。按照新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精神,1月1日以后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可以享受延长生育假的待遇。有关延长生育假具体规定,在《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通过后实施。
9.1月1日以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上海市户籍公民,是否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答:1月1日以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上海市户籍公民,本市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