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上海留学生落户咨询 人气:0 日期:202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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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应届生/非婚子女 落户上海咨询
鄙人在上海求学多年毕业后又在上海工作过,目前人生中的三分之一都生活在上海,对上海的开放及办事的率无话可说,没有可以指点的,也深深地爱上了这个城市。后来由于工作等原因,离开了上海去了外地,而通过人才引进打分落下来的上海集体户口则保留在了上海这个大家庭。
近期了解到上海出了个新政,要取消集体户口,迁移到社区公共户或者以借宿名义迁到亲戚朋友的房子所在社区,而且必须在2014年6月30号之前办理,否则将移交上海市公安局列给 ;控制户口 ;即限制出入境、办理、开户籍证明等一切需要用到户口的地方。
敢问政策制定的时候,你们有没有考虑到一部分持有集体户口的人已经去了国外或者国内其它省份,做出这样的政策规定有没有考虑过这些人的感受?他们的身份被限制了,不能办和户籍相关的事,现在能拿到上海集体户口的基本上都是靠打分落户的,基本上全是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等,就因为这一新政,这部分的人才成了 ;控制户口 ;呵呵,真不容易啊,读了这么多年书,马上我们的身份就被控制了,真是知识改变命运啊。
很多朋友同学及持有集体户口在外地的同胞都咨询过户口所在派出所,有些态度还好耐心回答,有些则态度恶劣,有些则表现出明显踢皮球现象,甚至有些居委会为了方便开 ;借宿证明 ;明码开价要600,要1200等等,敢问收费或者收据么?呵呵,我只能呵呵了。
在没有的政策之前,想结婚的麻烦等等,因为你们没有户籍证明领不了证;想生宝宝的也麻烦等等,因为你们没有户籍证明宝宝将来会是黑户;想出国的也麻烦你们等等,因为你们没有户籍证明办不了签证等。
坑爹的一点,上海的政策制定者们给我们搞了一个死循环,求高人破解,没有户籍证明就买不了房;没有房子我们的户籍就永远不能迁到房子下变成本地户口而永远只能是控制户口。
上海积分落户政策:五类人符合条件可直接落户。中金网,近日,上海市政府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户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在现有户籍政策的基础上,逐步建立积分落户政策。上海将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
而在此前, ;居转户 ;必须满足持有居住证七年和连续缴纳社保七年等五大条件。此外,上海还进一步明确,2022年常住人口将控制在2500万的规模,人口结构更加合理,人口素质进一步提升,人口布局进一步优化。
逐步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上海市市长杨雄在今年1月表示,上海有1.5万人通过 ;居转户 ;户籍制度落户。
杨雄说,上海没有实行 ;居转户 ;积分管理,依然是条件管理,但会对这个政策做一些后评估,同时也出台了新的居住证制度和一些户口政策的改革措施。
在此次公布的《意见》中,上海提出,将深化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完善居住证、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直接落户的相关政策,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积分落户政策。
按照上海市现行的户籍政策规定,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持证人员,如果申请上海市常住户口,需同时满足五大条件,分别为:持居住证满7年、按规定缴纳上海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持证期间依法纳税、在上海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或具有技师(二级以上职业书)以上职业资格、无违反计生政策及不良行为记录。
与此同时,上海对 ;居转户 ;实行总量控制,人数超过总量控制目标时将实行轮候制。一批公示的 ;居转户 ;名单中,审核通过的895人,多为大型公司、国企和科研企业人员。
设2500万人口控制目标
《意见》重申,到2022年,上海市全市常住人口规模将控制在2500万以内。这也与上海 ;十三五 ;规划纲要的要求相一致。
根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常住人口总数为2415.27万人,同比下降1.5%。
杨雄在今年全国 ;两会 ;期间表示,上海是一座2400万人口的特大城市,据统计去年常住人口下降主要因为产业结构调整,劳动力随着产业外迁而离开。另外, ;五违(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违法经营、违法排污和违法居住) ;整治后,有一部分非就业人口离沪。
五类人满足相关要求可直接拿到上海户口
类:创业人才
直接落户条件:获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大于2000万元(含2000万元),且在上海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并连续工作满2年。
第二类: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直接落户条件: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2年,且近3年累计实现技术交易额大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技术合同完成人。
第三类: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直接落户条件: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副总裁及以上的管理人才且已完成在上海投资累计达3000万元。
第四类:企业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
直接落户条件:近4年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保的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
第五类:企业家
直接落户条件:须同时符合
1、运营本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持股大于10%(含10%)的创始人。
2、企业连续3年每年营业收入利润率大于10%,且上年度应纳税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科技企业连续3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大于10%,且上年度应纳税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3、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和本市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目录。
4、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
上海积分落户制度:适用对象
在上海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并参加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的境内来沪人员,适用本办法。上海落户若报入上海市直系亲属处,须附户主的户口本、户主的房屋产权证、户主同意入户承诺书;户口若报入用人单位的附集体户口本地址首页。
上海积分落户制度:基础指标及分值
基础指标包含年龄、教育背景、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上海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
(一)年龄
年龄指标分值3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
(二)教育背景
教育背景指标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
2.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
3.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
4.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
(三)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
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分值140分,持证人在上海市工作期间取得的技术职务任职书、技术类职业书和技能类职业书且、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技能类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
2.持证人取得技能类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
3.持证人取得技能类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
4.持证人取得技能类职业资格二级、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海归落户上海户口若报入上海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附同意接受函原件;户口若报入由业务管理部门推荐的集体户口的,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的请示函中须注明;户口若报入本人购买的产权房内的,附房屋产权证。
5.持证人取得技能类职业资格一级或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积140分。
技术类职业资格按照有关规定需要注册的,注册后给予加分。
技术类职业资格目录、技能类职业资格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向社会公布。落户上海申办落户人员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须五年以上。属于国家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本市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须由用人单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申报,经审核同意后受理。
(四)在上海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
持证人在上海市工作并按照和上海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计算在上海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的依据。
上海积分落户制度:加分指标及分值
加分指标包括紧缺急需、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区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表彰奖励、配偶为上海市户籍人员等指标。
(一)紧缺急需
持证人所学属于上海市紧缺急需目录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一致的,积30分。
上海市紧缺急需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二)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
持证人在上海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照个人的投资份额计算,近连续3年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上海市户籍人员在10人及以上,每纳税10万元人民币或每聘用上海市户籍人员10人积10分,100分。
(三)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
持证人在上海市工作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指标分值10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80%低于1倍的,积25分。
2.持证人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倍低于2倍的,积50分。
3.持证人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积100分。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费基数不能合理对应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
(四)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
持证人在上海市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就业,每满1年积4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
(五)远郊重点区域
持证人在上海市重点发展的远郊区域工作并居住,每满1年积2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分值20分。
(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持证人为全日制应届高校大学毕业生,积10分。
(七)表彰奖励
持证人在上海市工作期间获得的表彰奖励可积分,分值11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获得上海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专项性表彰奖励,积30分。
2.持证人获得上海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综合性表彰奖励,积60分。
3.持证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积110分。
上海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政府表彰奖励项目目录,按照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的表彰奖励目录执行。
(八)配偶为上海市户籍人员
持证人配偶为上海市户籍人员,结婚每满1年积4分,分值40分。
上海积分落户制度:减分指标及分值
减分指标包括提供虚假材料、行政拘留记录和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等指标。
(一)申请积分时提供虚假材料
持证人3年内有提供身份、学历、就业、职称职业资格、婚姻、表彰奖励等方面虚假材料的,每次扣减150分。
(二)行政拘留记录
持证人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每条扣减50分。
(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
持证人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扣减150分。
第九条(一票否决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