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上海留学生落户咨询 人气:0 日期:2022-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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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应届生/非婚子女 落户上海咨询
5月26日,上海出台《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为科创中心建设擘画出清晰路径。留学生落户政策把以“无血缘关系而居住在一起的人员”立户,即由业缘关系共同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公共宿舍的人而立户的称为集体户,家庭户是户口管理中最主要的形式。上海户口若报入上海市直系亲属处,须附户主的户口本、户主的房屋产权证、户主同意入户承诺书;户口若报入用人单位的附集体户口本地址首页。上海海归落户办理中国所独有的一种人口管理方法。一个中国人出生后被要求选择其父母中的一方的户籍作为自己的户籍,在就学、就业等也可以迁移户口,但是有时地方政府会限制迁移的名额,以及征收高额城市增容费;因超生等原因也存在大量没有户口的人口。时隔月余,上海紧锣密鼓推出相关配套政策——《关于深化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 配套政策面向 ;人才 ;领域,这在许多专家的意料之中。 ;没有人才优势,就不能有创新优势、科技优势、产业优势。 ;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关键在人才。 此前公布的22条《意见》,与人才政策相关的有6条。6条原则性意见变成20条《实施意见》,在体制机制上实现创新和突破。 ;双自联动 ;建设人才改革试验区、人才的市场化评价、激励机制等,成为此次新政的亮点之一。 ;相比以往,这次将人才政策放在战略和布局下思考,将人才摆到了战略高度和应有位置。 ;上海社科院副院长王振说,《实施意见》在引才、使用管理和环境上显示出开放、搞活、优化的特点,围绕科创中心建设的目标形成一套 ;组合拳 ;让各类人才能 ;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 开放 以市场认定集聚海内外人才 上海是人才高地,但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还缺有全球影响力的人才。专家指出,此次《实施意见》特别提出实施更加积的创新人才引进政策,集聚一批站在科技前沿、具有国际视野和能力的领军人才。 ;《实施意见》突出了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和评价中的决定作用。 ;上海公共行政与人力资源研究所名誉所长沈荣华说。《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市场认定人才机制。目前,针对外籍人才的市场评价标准已明确,即挂钩工资和税收,参照上一年度上海市人均工资水平的倍数和纳税标准进行调整。今年定为工资性年收入达到6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2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在沪就业外国人。国内引进人才也将以市场主体来评价,主要考虑薪酬、第三方评价和投资评价。也就是说,有些人才可通过创业孵化器和风险投资机构的筛选机制来判别。 据人社部门介绍,探索从居留到居留转化衔接,是此次海外人才引进的一大 ;亮点 ;。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不受60周岁年龄限制,申请5年有效期的工作类居留许可(加注 ;人才 ;),工作满3年后,经工作单位推荐,可申请在华居留。这一做法解决了超过就业年龄的专家无法入境就业的问题。外国留学生毕业后直接在上海创新创业,也被专家视作重要创新举措。此次《实施意见》明确,先从自贸区和张江开始试点,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留学生可直接办就业手续和工作居留。目前这一试点人群限于 ;在上海地区高校 ;就读的外国留学生,今后将逐步放开。 境内人才引进政策则明确以 ;户籍政策 ;为激励和导向,逐步完善居住证积分、居住证转户籍、直接落户等三个梯度的政策。比较此前出台的《意见》,现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创业人才、科技人才和中介服务人才居转户缩至短3年,创业投资管理人才缩至短2年,四类人才居转户可缩短年限。相关部门介绍,备受关注的 ;市场主体评价 ;、 ;市场价值达到一定水平 ;以及 ;风投达到一定规模 ;等相关入沪条件,相关细则正在研究制定中。 近在公安部支持下,境外人才来沪创新创业的入境和居留手续已得到简化。如对持工作许可证明的外籍人员可在上海口岸直接签发工作类签证;对来不及办理工作许可证明的创新创业人员,可凭相应证明在口岸签发入境签证等政策等。《实施意见》还提出,为满足外籍高层次人才个人工作生活需求,允许为其聘雇的外籍家政服务人员签发相应期限的居留许可,相对于以前政策有大突破。此外,非上海籍居民在上海申请出入境证件的范围扩大,为在沪工作的创新创业人才提供出入境便利。 搞活 把权和利放到市场主体手中 人才晋升靠论文、职务发明受益少、海归人员工作经历与国内职称评定标准不能对接,这些状况有望改观。此次聚焦人才激励、流动、评价、培养等环节的政策颇多。在王振看来,改革意图在于 ;搞活 ;通过下放权力、放大收益、放宽条件、放开空间等,真正把权和利放到市场主体手中。 沈荣华提到, ;双自联动 ;是一大亮点,也是上海的优势所在。推进上海自贸区和张江自主创新示范区 ;双自联动 ;建设人才改革试验区,怎么做?《实施意见》在原有张江科技银行、学科(人才)特区的基础上又增新内容,即探索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据市科协相关负责人介绍, ;离岸创业服务支持系统 ;、 ;离岸创业托管模式 ;将突破物理空间局限和地域阻碍,为海外人才营造开放、便利的创业营商环境。 科研成果转化不畅,一大原因是科研人员没有积性。《实施意见》提出将科研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下放给高校、科研院所,并引入科技成果市场化定价机制,可自主选择评估定价或协议定价方式,科技成果转化所得收益,研发团队所得不低于70%。沈荣华说, ;名利双收 ;的人才激励机制,充分体现了尊重市场、尊重人才。 股权激励也是科研人员关注的重点。《实施意见》提出,探索实施国有企业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制度,试点国有科技创新型企业对重要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实施股权、期权激励。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并争取进一步完善股权奖励递延缴纳个人所得税办法。对于科研人员来说,科研经费的使用变化将是一大 ;利好 ;《实施意见》提出提高科研项目人员经费比例。 ;科研人力成本和科研人员智力回报所受制约得以突破,有助于激活人才。 ; 人才流动方面,鼓励体制内人才 ;下海 ;的机制也有突破。《实施意见》鼓励在职和离岗创业,提出可带科研项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离岗创业,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创业孵化期内(3至5年)返回原单位的,工龄连续计算。 ;问题症结表现在人才从事业单位向企业流动不畅。 ;王振认为,需要通过政策细化,进一步解决人才离岗创业的后顾之忧。 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将取代以往僵化的评价制度。尤其对应用开发人才,强化创新创造业绩贡献评价,注重创新能力、创新成果、产学研结合等,调整不恰当的论文要求。 ;这在一些科研院所已有试点,应用人才只要拿出新药批号等成果,不必要求论文,也一样可以评职称晋升。 ;沈荣华说。 人才培养方面,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实施意见》,将优化学科设置,在国内率先创设一批前沿交叉型新学科。同时推进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鼓励有条件的学校转型为创业型高校。 ;既要培养学术人才,也要培养大国工匠 ;。 优化 营造创新创业的生态系统 一位手握国际技术的海外人才,愿意长期留在上海工作,或许不仅仅是因为高薪,更可能是因为这座城市综合环境,对他和他的家庭充满吸引力。王振认为,某种意义上讲,人才创新创业的环境比门槛、待遇更重要。 怎样才能让创新创业人才 ;来得了、待得住、用得好、流得动 ;?营造一个良好的综合发展环境迫在眉睫。为此,对于怀揣创业梦的人才,《实施意见》提出了大力加快发展众创空间,拓宽人才创新创业投融资渠道、加强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等多条措施。 引导和鼓励各区县培育发展若干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在众创空间里,落实集中登记、一址多照等商事制度改革,采取一站式窗口、网上申报、三证合一等措施,为创业企业市场准入提供便利。这将意味着,众创空间不仅是一个创业、投资、成果转化的 ;集散地 ;也是政府提供政策服务的 ;窗口 ;。市科委相关责任人认为,根据《实施意见》,现有一些孵化器需要改造升级,实现孵化、资本、网络、社交等全链条综合式服务。 国内外人才来到上海,往往会遇到一系列生活难题。对年轻的大学毕业生来说,住房问题往往是的 ;拦路虎 ;。而来自海外的人才,困扰他们的往往是医疗和子女教育。《实施意见》提出,要破解人才阶段性住房难题,首先继续推进政府主导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规范和优化外环内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不低于5%保障房主要作为面向社会的公共租赁房使用;其次,鼓励区县、产业园区和企业向体制外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提供租房补贴。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意见》还提到,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非沪籍人员,定向微调住房限购政策。有关专家认为,这一微调或将涉及在沪人才中的单身人士,此前这一非沪籍群体被限制购房。 在医疗和教育方面,要优化海外人才医疗环境,扩大国际化教育资源供给。上海将积创造条件,更好地满足外籍人员子女的就读需求。今后,上海不仅将增设外籍人员子女学校,还要支持和鼓励让外籍人员子女到本市中小学随班就读。 辛辛苦苦发明创造一项产品,却轻易被 ;山寨 ;了。这样的遭遇,许多科研人员都曾经历过。今天,创新创业的法治环境也格外重要。《实施意见》指出,将依法维护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合法权益。今后对于此类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上海将严厉打击。严格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唯有这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道路才会越走越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