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上海留学生落户咨询 人气:0 日期:2022-04-16
免费提供最新落户政策及一对一落户上海方案
留学生/应届生/非婚子女 落户上海咨询
人才对于每个每个地区来说都是为宝贵的,而我国各地为了争夺人才都推出了不同的政策,浙江作为我国的经济大省,对人才的落户作出了新的规定,那么浙江放宽人才落户政策,农民工等可就地申请是怎样的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的知识进行解答。海归上海落户派出所的户籍民警,负责登记造册、记录各家成员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成员关系等各类资料。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出的《关于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指出,全省将进一步放宽人才落户政策,农民工等可“无条件”就地落实常住户口。
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这项新政策指出,被县级以上政府或设区的市级以上人力社保等部门评为劳动模范、道德模范、农民工、见义勇为个人等荣誉称号的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可以在当地申请常住户口,不受其他条件限制。
而且,浙江省政府授权各地可以根据实际,合理确定其他有突出贡献人员范围和落户规定期限。
浙江省政府还指出,、省“千人计划”引进人才和持有《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人员等高层次人才,县级以上政府规定属于突出技术、职业技能或者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特别需要的其他特殊人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不受其他条件限制。
附《关于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全文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42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和完善我省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全省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我省新型城市化率,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因城而异分类有序的落户政策
(一)在县级市市区、县政府驻地镇(街道)和其他建制镇(街道)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下同)的人员,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留学生户口户口若报入上海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附同意接受函原件;户口若报入由业务管理部门推荐的集体户口的,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的请示函中须注明;户口若报入本人购买的产权房内的,附房屋产权证。流动人口总量超过本地户籍人口三分之一且城区人口50万以上的县(市),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发展需要,可以参照实行所在设区市城区的具体落户标准,但对合法稳定住所不得设置住房面积、金额等要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3年。
(二)在设区市(除杭州市以外)城区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按照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城区人口100万以下的,可以参照县(市)标准,放开落户限制;其中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但对合法稳定住所不得设置住房面积、金额等要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3年。城区人口100万以上的,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其中城区人口300万以上的,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较严格的规定。
(三)杭州市要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发展需要,进一步调整完善城区的现行落户政策,控制落户规模和节奏,具体政策由杭州市政府研究制订,报省政府同意后实施。
二、进一步放宽人才落户政策
(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由各地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放开的落户政策。对具有技术职称、技能等级的人员,由各地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更加宽松的落户政策;实行积分落户制度的城市,要根据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高低,合理设置倾斜性分值和权重。
(二)、省“千人计划”引进人才和持有《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人员等高层次人才,县级以上政府规定属于突出技术、职业技能或者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特别需要的其他特殊人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不受其他条件限制。
(三)被县级以上政府或设区的市级以上人力社保等部门评为劳动模范、道德模范、农民工、见义勇为个人等荣誉称号的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可以在当地申请常住户口,不受其他条件限制。各地可以根据实际,合理确定其他有突出贡献人员范围和落户规定期限。
三、规范相关人员户口迁移政策
(一)除杭州市城区外,进一步放宽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子女等户口迁移的条件限制。男女双方婚姻关系依法确认后,夫妻一方可以申请将户口迁至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另一方配偶处。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将户口迁至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父母处。与城镇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可以申请将户口迁至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子女处。各地根据实际,可以对未成年子女放宽至无生活来源的未婚子女。
(二)考取本省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的新生,入学时可以申请将户口迁至学校的学生集体户;毕业时户口在学校学生集体户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至就(创)业地、居住地或原籍地。除本人主动申请的以外,本省籍学生考入省内大中专院校不办理户口迁移。
(三)在城镇地区(除杭州市城区外)有合法稳定住所且本省户籍满5年的人员,可以不受当地其他落户条件限制,申请将户口迁至居住地。本县(市、区)范围内人员进城镇落户的,可以进一步放宽相关条件限制。
(四)因土地征收、房屋征迁、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所在住址登记条件,且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申请将户口迁至本县(市、区)城镇地区同意被投靠的亲友处;无处投靠的,可以迁至现户口所在地乡镇或社区集体户。
(五)对农村学生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移的农业转移人口、新生代农民工等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人员,以及护理人员等具有技能、从事特殊职业群体,各地要研究制定更加宽松的落户政策;实行积分落户制度的城市,在积分设置上要提高相关分值、增加相应权重。
(六)对具有危害安全和社会稳定等违法犯罪嫌疑、需要接受调查处理的人员,应暂缓办理户口迁移,由当地安全部门和公安机关等调查核实后决定是否准予迁移。上海海归落户办理中国所独有的一种人口管理方法。一个中国人出生后被要求选择其父母中的一方的户籍作为自己的户籍,在就学、就业等也可以迁移户口,但是有时地方政府会限制迁移的名额,以及征收高额城市增容费;因超生等原因也存在大量没有户口的人口。
四、加快推进组织实施
(一)抓紧落实政策措施。各地要根据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和本通知精神,抓紧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细则,切实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抓紧清理与本通知要求不一致的相关文件,并做好新旧政策措施衔接工作。
(二)切实加强分工协作。公安机关负责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工作。教育、人力社保、建设(房管)等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做好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管理、学历认定(包括留学归国人员)、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界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证明、职称和职业技能等级评定、人才认定等相关工作。
(三)不断优化人口管理服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进一步推进户口迁移、户籍管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促进人口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读者如果需要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