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上海留学生落户咨询 人气:0 日期:2018-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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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应届生/非婚子女 落户上海咨询
随着高新技术产业和外向型经济(jīng jì)的发展,这里正成为留学归国人员的用武之地。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8留学生落户上海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2018年留学(Study abroad)生落户上海政策
留学(Study abroad)回国人员申办条件
根据《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
一、来沪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在国外获得博士研究(research)生学历学位。
2. 在国内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Postgraduate)学历学位,并在国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内非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外世界排名(Ranking)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3. 在国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4. 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Continuity)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5. 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在国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同时最近连续(Continuity)12个月在同一单位(unit)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人员。
二、来沪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在国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符合第4项条件,来本市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本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同时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同时,留学(Study abroad)人员在国外院校获得的学历学位应属于教育(Education)部认可的范围。
2. 留学人员回国后应直接来上海工作,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2年;与申请单位(unit)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在1年以上,且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留学回国人员年龄须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2018来沪办理上海户口人员条件
1. 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 国外毕业证书、成绩单;属于进修人员的提供国外进修证明(zhèng míng)、《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国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 出国留学前国内获得的相应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出国前系在职人员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证明(zhèng míng);在国外有工作经历的,提供工作单位劳动合同、税单或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上海户口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制作,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
4. 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出国前为农业户口的须在原籍办理后申请;留学(Study abroad)期间户籍已注销(logout)的须附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证明。
5. 在沪(hù)落户地址证明。落户地址为个人购买的产权房的,提供房产证;落户地址为配偶或直系亲属家庭地址的,提供配偶或直系亲属的房产证、居民户口簿和产权人共同签署(to sign)的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落户地址为集体户口的,提供相应的集体户口簿复印件或户籍证明以及单位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6.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书;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protocol)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持国外结婚证明的,另须提供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7. 子女出生证明及合法生育的证明。
8. 在沪(hù)档案接收单位(unit)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如档案已在沪,提供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保管证明。上海户口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制作,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
9. 在本市正常缴纳(pay)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证明;回国后未就业时间超过半年的须附劳动用工手册或档案(Archive)保管单位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10. 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Material)。
认证流程
1. 申请单位(unit)先在网上进行注册,并填写相关(related)信息,然后备齐相关书面材料到受理部门进行现场申报。
2. 受理部门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约定补正的期限。逾期仍不能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3. 受理部门对予以受理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在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4.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对初审材料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5. 审核(解释:审查核实;审阅核定)通过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审核通过的意见反馈受理部门,并将审核通过的落户上海名单汇总至上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将名单转发至各区县公安部门。审核未通过的出具书面《不予审批决定书》。
6. 受理部门根据审核(解释:审查核实;审阅核定)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落户确认单、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等批件制作。上海留学生落户留学人员是指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学习,并获得国(境)外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含)以上的人员;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含)以上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
7.申请单位(unit)凭相关证明领取批件后办理户口迁移、申报、人事档案调动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