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上海留学生落户咨询 人气:0 日期:2019-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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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应届生/非婚子女 落户上海咨询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yī jù)
为规范留学(Study abroad)回国人员来沪工作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审批程序,根据《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guī dìng)〉的通知》以及本市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条件
留学人员是指公派或自费出国学习,并获得国外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的人员;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以上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回国后直接来上海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回国时间在1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回国时间在2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回国时间在3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用人单位(unit)与留学(Study abroad)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剩余合同期限须六个月以上。上述合同期限不含试用期。
申办落户人员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须五年以上。属于国家认定的高层次(机构的等级)人才或者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本市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留学(Study abroad)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须由用人单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经审核(解释:审查核实;审阅核定)同意后受理。
第三条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安置登记表》一份。
我国驻外使馆教育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zhèng míng)》原件。
国家教育(Education)部留学(Study abroad)服务中心国外学位认证书原件。
国外学位证书复印件。
属于进修人员的须提供国外进修证明、国内本科以上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资格证书。
出国留学前国内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属肄业的须提交肄业或退学证明复印件;留学期间与原单位(unit)未解除劳动合同的需附相关辞职证明。
本人护照内所有签证(visa)及出入境记录;属在香港地区学习的须附香港居民身份证。
系家庭户口须提交户口本和身份证;系集体户口须提交户籍证明和身份证;留学期间已注销户籍的须附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证明。
户口若报入上海市直系亲属处,须附户主的户口本、户主的房屋产权证、户主同意入户承诺书;户口若报入用人单位的附集体户口本地址首页;户口若报入上海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附同意接受函原件;户口若报入由业务管理部门推荐的集体户口的,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请示函中须注明;户口若报入本人购买的产权房内的,附房屋产权证。
回国后已在沪工作未申办落户的,须提交劳动合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缴费凭证(voucher)或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回国后未就业时间超过半年的需附劳动用工手册或由人事档案(Archive)管理(guǎn lǐ)单位(unit)出具的书面证明。
有婚史者须递交结婚证及相关证明(zhèng míng);持国外结婚证明另需附推荐翻译机构(organization)的翻译件。
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证明(zhèng míng)材料。
第四条 家属随迁条件
符合落户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其配偶及16周岁以下或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可同时申请落户。留学人员回国后结婚的配偶,不属随迁范围。
第五条 家属申请随迁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留学(Study abroad)回国人员配偶安置登记表。
国内最高学历证书;属肄业的提交肄业或退学证明;若配偶为留学回国人员的所需材料与留学回国人员相同。
随迁配偶和子女的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身份证,配偶体检证明。
国内无户籍由国外随归的配偶,附90天有效期的户籍注销证明、本人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
在国外出生的随归子女且父母双方国内均注销户籍的,须附国外出生证明和推荐翻译机构(organization)的翻译件、中国护照或中国旅行证及签证、出入境记录;在国外出生的随归子女且父母一方国内有户籍的,先要在父或其他亲属户籍地报出生入户,且附国外出生证明、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本人护照或旅行证。
随迁配偶有工作单位的,附原单位辞职证明;若在上海已有工作单位的附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Certificate of Organization Code)、属三资企业的须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pī zhǔn)证书、安置表须在用人单位意见栏内盖章并附劳动合同(contract)。上海留学生落户留学人员是指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学习,并获得国(境)外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含)以上的人员;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含)以上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
放弃随迁的配偶须提交户口本和身份证及放弃随迁承诺书。上海户口办理中国所独有的一种人口管理方法。一个中国人出生后被要求选择其父母中的一方的户籍作为自己的户籍,在就学、就业等也可以迁移户口,但是有时地方政府会限制迁移的名额,以及征收高额城市增容费;因超生等原因也存在大量没有户口的人口。
16周岁以上的普通高中在校生随迁的,需提供学籍证明。
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Material)。
第六条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及家属随迁,应当由留学回国人员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是指: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面,具有用人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单位(unit),或具有用人自主权的中央及外省市单位在沪分支机构(organization)。
大型跨国企业在沪依法注册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注册并设有专职人事部门的非企业法人社团机构单位。留学生落户上海户口若报入上海市直系亲属处,须附户主的户口本、户主的房屋产权证、户主同意入户承诺书;户口若报入用人单位的附集体户口本地址首页;户口若报入上海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附同意接受函原件;户口若报入由业务管理部门推荐的集体户口的,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的请示函中须注明;户口若报入本人购买的产权房内的,附房屋产权证。上述单位必须持有上海市社会保险登记证。
通过人才派遣方式就业的,由建立劳动关系的派遣单位负责办理,实际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相应证明(zhèng míng)。无专职人事部门的民营企业的申请,须由具有人事档案管理职能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organization)代理申报。用人单位不得委托其他中介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代理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