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办理上海户口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手续_上海留学生落户咨询_凡图落户上海咨询网

栏目:上海留学生落户咨询    人气:0    日期:2019-03-20

免费提供最新落户政策及一对一落户上海方案

留学生/应届生/非婚子女 落户上海咨询

落户上海咨询二维码  

上海留学生落户上海,专业提供各类留学生落户上海咨询服务(fú wù),提交的材料(Material),最后是留学生国内随迁或国外随归家属须提交的材料,三者缺一不可。上海留学生落户用人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期限一年(含)以上,剩余合同期限(申请之日到合同截止日期)须六个月(含)以上。上述合同期限不含试用期。


  一、留学(Study abroad)生落户上海用人单位须提交的材料(Material):
1.本申请由用人单位(unit)组织人事部门持介绍信及有效身份证件来办理;
2.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请示原件;
3.用人单位的法人营业(yíng yè)执照;
4.系事业、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unit):注册(register)登记(registration)证;金融(finance)机构(organization):金融许可证
5.用人单位(unit)的组织机构代码(code)证;

  6. 如用人单位(unit)系非法人分支机构(organization)的须提交:a.法人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法人公章;b. 法人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法人公章; c.法人机构授予的人事招聘权授权书;d.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上海户口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制作,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上海留学生落户留学人员是指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学习,并获得国(境)外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含)以上的人员;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含)以上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
7.留学(Study abroad)回国后所有劳动合同(contract)、个人所得税(personal)完税证明(zhèng míng)、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缴纳(pay)单或个人社会保险缴纳单;若回国后无业超过半年的需附劳动用工手册或由人事档案(Archive)管理(guǎn lǐ)单位(unit)出具证明原件

  二、留学生落户上海本人须提交的材料:
1.留学(Study abroad)回国人员安置交流登记(registration)表原件壹份;
2.国家教育(Education)部留学(Study abroad)服务(fú wù)中心国外学位认证书;
3 国外学位证书和成绩单;
4.我国驻外使馆教育处的《留学(Study abroad)回国人员证明(zhèng míng)》;

常见问题解答/ Problem solution

了解清楚海归上海户口办理常见事项就能够更好的完成落户
留学(Study abroad)生落户上海户口办理常见事项 :了解(Find out)了留学生上海户口的具体流程(liú chéng),就能够很好按照这样的步骤(procedure)一一办理,但不能做到万无一失,所以也就应该关注......
上海落户转户口政策今年12月有望出台
? 上海落户转户口政策今年12月有望出台 11月6日,中共中心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俞正声在作客东方网与网友代表互动时表示,户籍政策是上海发展的一个要害性的问题之一,上海人才的户籍政......
留学生落户:留学生落户上海的20个问题解答
一问:归国留学人员落户上海受理单位在哪里,接洽方法是什么?答:归国留学人员落户上海的受理单位为:上海服务中心; 二问:上海市服务中心相干征询方法?答:中心现有的多少种征询......
关于国内人才引进办法满足一定条件可落户
? 关于国内人才引进办法满足一定条件可落户 对于上海市人社局昨天宣布《对于服务存在寰球影响力的科技翻新中心建设履行更加开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履行办法》。留学生落户上海若报......
留学生上海户口政策 留学生落户上海新政策
文章由作者惠玲投放稿件、户口政策栏目编辑(Editor)于-12-16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留学(Study abroad)生上海户口政策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yī jù) 为标准留学(Study abroad)回国人员来沪(hù)......
办理海口人才引进落户吗
海口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可受理积分落户省外迁入,往届毕业生就业迁入,居住就业省内迁入、引进人才落户这四类人员的申请。具体申请办法、标准、流程以及所需材料如下。本省和外省的落户人员需要准备的资料和办理流程因人而异,提示,若是有疑问也可以登陆海口市公安局的官方网站在线预约,实际办理时可以省去许多的麻烦。一、具体申请办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