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上海留学生落户咨询 人气:0 日期:2019-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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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Study abroad)生落户上海最新政策和海归申请上海户口的条件及回国留学生办理上海户口的申报材料(Material)及流程详细解读:
留学(Study abroad)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
第二条 留学(Study abroad)生落户上海:申请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申请单位(unit)为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注册(register)登记的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事务所以及符合上海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信誉良好,并在上海市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cān jiā)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
第三条 留学(Study abroad)生上海户口新政策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来沪工作的留学(Study abroad)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外获得博士研究(research)生学历学位。
2.在国内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research)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内非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3.在国外世界排名(Ranking)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上海户口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制作,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上海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pay)情况(Condition)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在国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上海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个税缴纳(pay)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人员。
来沪创业的留学(Study abroad)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在国外高校获得本科(undergraduate)、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符合第4项条件,来上海市创办企业的留学(Study abroad)回国人员,本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Shareholders),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同时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上海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pay)情况(Condition)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世界排名(Ranking)前500名高校由上海市人力资源(Human Resources)和社会保障(起保障作用的事物)局参考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Q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发布的学校名单确认后予以公布。上述名单待每年新的世界排名公布后对新增的院校名单予以追加,12月31日前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同时,留学(Study abroad)人员在国外院校获得的学历学位应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可的范围。
留学(Study abroad)人员回国后应直接来上海工作,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2年;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在1年以上,且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留学回国人员年龄须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派遣人员不属于留学(Study abroad)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范围。
第九条 家属随迁条件
符合落户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其配偶和16周岁以下或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属随迁范围。
回国后结婚的配偶按照上海市投靠类政策办理。
申请人配偶需随迁的,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配偶暂未回国的,可在回国后申请补办落户手续。上海留学生落户留学人员是指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学习,并获得国(境)外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含)以上的人员;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含)以上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
申请人子女需随迁的,如子女在国内出生,须在父原户籍地办理出生登记后一并提出;申请人在上海落户后再提出补办随迁的,按照上海市投靠类政策办理。如子女在国外出生,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暂未回国的,可在回国后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第十二条 其它
本实施细则自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户口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制作,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本实施细则中未尽事宜,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起保障作用的事物)局会同相关(related)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