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上海留学生落户咨询 人气:0 日期:2019-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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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留学回国人员来沪(hù)工作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政策问答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strategy),加大引进力度,标准留学(Study abroad)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工作,根据《公安部、人力资源(Human Resources)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Reformation)的有关要求以及相关规定(guī dìng),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申请单位(unit)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申请单位(unit)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register)登记(registration)的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公司单位、合伙制事务所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信誉良好,并在本市依法纳税、按规定(guī dìng)参加(cān jiā)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留学生落户上海申办落户人员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须五年以上。属于国家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本市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须由用人单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申报,经审核同意后受理。
第三条 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来沪(hù)工作的留学(Study abroad)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外获得博士研究(research)生学历学位。
2.在国内高校获得本科(undergraduate)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research)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内非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外世界排名(Ranking)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3.在国外世界排名(Ranking)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research)生(Postgraduate)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上海留学生落户留学人员是指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学习,并获得国(境)外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含)以上的人员;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含)以上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 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Continuity)6个月在同一单位(unit)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pay)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在国外高校获得本科(undergraduate)、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unit)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个税缴纳(pay)情况(Condition)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人员。留学生落户上海户口若报入上海市直系亲属处,须附户主的户口本、户主的房屋产权证、户主同意入户承诺书;户口若报入用人单位的附集体户口本地址首页;户口若报入上海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附同意接受函原件;户口若报入由业务管理部门推荐的集体户口的,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的请示函中须注明;户口若报入本人购买的产权房内的,附房屋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