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上海留学生落户咨询 人气:0 日期:2019-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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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应届生/非婚子女 落户上海咨询
首先需要在取得国外毕业证后,在国内教育(Education)部学历认证中心做好学历认证,做好学历认证后待通过(tōng guò)单位试用期后,就可以由单位人事准备好资料(Means)向上海市人事局为留学生提出落户申请,准备资料如下:
一、用人单位须提交的材料:
1. 本申请由用人单位(unit)组织人事部门持介绍信及有效身份证件来办理;
2. 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请示原件;
3. 用人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
4. 系事业、社团、民办非公司单位:注册(register)登记证;金融机构:金融许可证
5. 用人单位(unit)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6. 如用人单位系非法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交:a.法人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法人公章;b. 法人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法人公章; c.法人机构授予的人事招聘权授权书;d.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上海户口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制作,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
7. 留学回国后所有劳动合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缴纳单或个人社会保险缴纳单;若回国后无业超过半年的需附劳动用工手册或由人事档案(Archive)管理(guǎn lǐ)单位出具证明原件
二、留学人员本人须提交的材料:
1. 学回国人员安置交流登记表原件壹份;
2. 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位认证书;
3 国外学位证书和成绩单;
4. 我国驻外使馆教育处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5. 属在国外进修一年以上的留学(Study abroad)人员:国外进修证明、国内本科以上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资格证书;
6. 出国留学前国内最后学历证书;属肄业的须提交肄业或退学证明;申请前与单位未解除劳动合同的需附相关辞职证明;
7. 本人护照内所有签证及出入境纪录;属在香港地区学习的留学人员须附香港居民身份证;
8. 系家庭户口须提交户口本和身份证;系集体户口须提交户籍证明和身份证;留学期间已注销户籍的须附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证明;
9. 户口若报入上海市直系亲属家,须附户主的户口本、户主的房屋产权证、户主同意入户承诺书原件;户口若报入用人单位的;户口若报入上海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的;户口若由上海服务中心指定的,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请示原件中须注明;户口若报入本人购买的产权房内的,附房屋产权证;
10. 有婚史者须提交结婚证;持国外结婚证另需附指定翻译机构的翻译件。留学生落户上海户口若报入上海市直系亲属处,须附户主的户口本、户主的房屋产权证、户主同意入户承诺书;户口若报入用人单位的附集体户口本地址首页;户口若报入上海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附同意接受函原件;户口若报入由业务管理部门推荐的集体户口的,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的请示函中须注明;户口若报入本人购买的产权房内的,附房屋产权证。
三、国内随迁或国外随归家属须提交的材料:
1. 留学回国人员家属安置交流登记表原件;子女免填表;
2. 国内最高学历证书;属肄业的提交肄业或退学证明;若配偶为留学生的材料(Material)与留学人员相同;
3. 国内随迁配偶的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身份证,配偶体检证明,回国半年内的配偶免体检;国内随迁子女的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出生证明。上海户口办理除了指户数和人口之外,内地常以它代替“户籍”,即民政公安部门以户为单位,登记本地居民的册子。派出所的户籍民警,负责登记造册、记录各家成员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成员关系等各类资料。
4. 国内无户籍由国外随归的配偶,附90天有效期的户籍注销证明、本人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
5. 在国外出生的随归子女且父母双方国内均无户籍的,附国外出生证明(zhèng míng)和指定翻译机构的翻译件、中国护照或中国旅行证及签证(visa)、出入境记录;属在国外出生的随归子女且父母一方国内有户籍的,先行在父亲或其他亲属户籍地报出生入户后,附国外出生证明、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本人护照或旅行证。
6. 随迁配偶有工作单位的,附原单位辞职证明;若在上海已有工作单位的附接受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属三资企业的须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pī zhǔn)证书、安置表须在用人单位意见栏内盖章并附劳动合同;
7. 放弃随迁的配偶附户口本和身份证及放弃随迁承诺(Promise)书原件。
提交完材料(Material)后,待人事局审核(解释:审查核实;审阅核定)通过后,凭借人事局的批复文件,留学(Study abroad)生就可以去居住地的派出所申请落户社区公共户了,落户社区公共户的资料明细如下:
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务告知单
证 明 材 料
1、《进沪(hù)人员落户"社区公共户"申请表》 2、实际居住地的有关凭证(voucher)
①租赁房屋的,由房管部门出具《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②单位集体宿舍的,由单位出具集体宿舍证明
③居住在亲友家中的,由居、村委会出具寄宿证明3、《调动人员情况(Condition)登记表》 4、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①如不能提供《居民户口簿》的,应提供申请人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②如申请人及随迁人员已注销户籍的须提供户籍注销证明5、申请人配偶随迁的,须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①申请人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②申请人有离婚史的,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6、申请人子女随迁,须提供生育状况证明材料
①独生子女证件或准予再生育凭证
②出生国内的随迁子女,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在外省市的还需提供其母在医院产前检查、分娩记录、出院小结等原始(Original)材料或亲子鉴定; 出生国外的随归子女,提供国外出生证明、推荐翻译机构的翻译件、中国护照7、《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如不能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应当提供国外学位证书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位认证书8、留学人员来沪工作定居落户的批复 9、在本市就业的有关凭证在本市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如通过人才派遣方式方法就业的,需提供与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实际用人单位的相关证明10、单位参加城镇社保保险基本情况----单位职工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情况11、单位无集体户口证明备注:
①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受理时核对无误后退还申请人;如确属无法提供
原件的,可提供加盖证明单位(unit)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有多页的,应加盖骑缝章;
②如果相关证明材料(Material)是政府职能部门批复给用人单位的,申请人可向用人单位复印;
③为方便申请人,对部分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信息数据库可以查询的情况,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Material);但政府职能部门信息数据与申请人反映情况不一致的,公安机关可要求申请人补充提供
证明(zhèng míng)材料(Material)。
准备(ready)好上述材料后,落户派出所在受理完材料后,1个月左右会通知留学生前去领取户口准迁证,落户就通过(tōng guò)了。
2、没有上海户口的话单身外地人不能在上海买房,有配偶的外地人要满足累计社保缴满一年以上才能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