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上海留学生落户咨询 人气:0 日期:201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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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应届生/非婚子女 落户上海咨询
一、 关于子女投靠
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后,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已随外省市父办理出生登记,现要求投靠本市父户口的,可准予在父户口所在地落户。
原由本市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现已被批准回沪落户的人员,其生育的子女从未就业、未婚未育、实际生活基础长期在本市、年龄不超过25周岁的,可准予在父户口所在地落户。
经市教委批准已在本市落户的高校毕业生,其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在沪居住生活的,可准予在父户口所在地落户。
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收养外省市小孩,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证》后随父在沪共同居住生活满5年以上且未成年的,可准予在养父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 关于夫妻投靠
外省市人员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上海留学落户
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 关于老人投靠
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回沪投靠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上海落户如系未生育或未领养过子女,本市亲属愿意接受的,可准予其在本市亲属户口所在地落户。
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要求返沪投靠本市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留学生落户政策
四、 关于其他事项
本市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民政等部门作出的外省市人员迁沪落户审批决定中,对查明因弄虚作假落户的人员一律予以注销户口,并由原迁出地公安部门予以恢复户口。
被批准落户的人员,一律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市公安局<关于解决本市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实施意见>的批复》停止执行。本市其他有关规定如有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1、公民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3个月内,应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领手续,办理申领手续时要交验居民户口簿,采集照片,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纳证件工本费。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公安机关在对公民申报材料与本人户口登记项目内容核对无误后,将办证信息传输报送上一级公安机关。
3、由区县公安分局负责审核签发,再传送至市公安局制证中心。
怎样申领居民身份证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办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总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