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上海留学生落户咨询 人气:0 日期: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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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应届生/非婚子女 落户上海咨询
(一)原由本市经动员、调配去外省市工作人员(以下简称 ;支内、知青人员 ;),现户口已回沪落户的,其子女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能回沪落户:
1.本市支内、知青人员自己未生养子女,其户口回沪落户前已经依法收养的子女,长期随养父(母)在本市独特生活、年纪不超过25周岁、未婚、未育、无子女、在外省市未就业的,可能在养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2.本市支内、知青人员生养的子女,因病、因伤或因身材重度残疾而完全丧失生活自理才干,须要父母照顾,与父母长期独特生活,且未婚、未育、无子女、在外省市未就业的,可能在其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本市支内、知青人员无子女回沪落户的,可能照顾一名未婚、未育、无子女、在外省市未就业、且实际生活基本长期在本市的亲生子女,或合乎前述划定的年满16周岁不超过25周岁的一名孙辈,在申请人自己领有的正当住所处落户。
投奔人如系未成年人的,应当依法委托一名本市常住户口人员代为监护。上海留学生落户政策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制作,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上海留学生落户申办落户人员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须五年以上。属于国家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本市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须由用人单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申报,经审核同意后受理。
(三)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在本市户口登记满5年)生养的未成年子女,按下列划定办理:
1.父母生养的唯一子女系非婚生,该子女获得《独生子女证》,或其父(母)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彩证》的,可能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2.本市一方因逝世亡、判刑被注销本市常住户口的,其与外省市人员生养的合乎盘算生养政策的子女,出生后始终在本市生活的,可能在本市(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如(外)祖父母逝世亡或不批准落户的,可在自己、亲属或乐意接收其落户人员在本市的正当住所处落户。上海留学生落户申办落户人员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须五年以上。属于国家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本市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须由用人单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申报,经审核同意后受理。
(四)父(母)迁沪落户时,合乎盘算生养政策生养的未成年继子(女),其父(母)领有抚养权满5年,且其随继父(母)在沪独特生活居住满5年的可能随迁。
二、对于夫妻投奔
(一)本市支内、知青人员及其生养的子女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在本市户口登记满5年)婚姻登记的,可能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本市常住户口的少数民族、华侨人员(在本市户口登记满7年)婚姻登记的,可能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结婚后,本市一方逝世亡的,其与本市一方生养的子女已有本市户籍,外省市人员未再婚、实际生活基本在本市、外省市无子女的;或外省市有子女但均已成年,其存在本市户籍的子女尚未成年的,可参照 ;沪府〔2009〕70号 ;夫妻投奔第(一)项划定在本市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