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办事指南 人气:0 日期:202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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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申请人在进行社区公共户办理时,需要同步办理实有人口登记。
现在为了使手续更方便,即日起,“实有人口信息自主申报”服务事项正式入驻“一网通办”平台。
市民不仅可以在“随申办”APP进行自主申报,也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登录“随申办”小程序进行申报
(以“随申办”微信小程序服务渠道申报入口为例,如下图所示)
实有人口信息自主申报相关常见问答
1.为什么要进行实有人口信息采集?
根据《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本市实行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制度。
实有人口是指本市居住的本市户籍人员、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人员(以下简称来沪人员)。
实有人口信息包括实有人口的身份信息、居住信息和从业信息等。
2.境外人员如何申报临时住宿登记?
根据出入境管理有关规定,境外人员抵达住宿地后24小时内应当申报住宿登记,本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现已推出网上“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自助申报系统”。
居住在本市的境外人员可登录“一网通办”PC端总门户或“随申办”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自助申报系统办理住宿登记,无需再前往居住地派出所申报住宿登记。
3.哪些人不需要进行实有人口信息采集?
符合以下情形的人员,无需重复进行实有人口信息采集:
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的本市户籍人员;
已在实际居住地办理人户分离居住登记的本市户籍人员;
已在实际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或已申领《上海市居住证》的来沪人员。
入住本市旅馆业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住宿登记的人员。
4.我该如何申报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呢?
申报实有人口信息采集有以下三个途径。
途径一:
根据《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工作,采用社区综合协管队员上门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
途径二:
前往居住地所在居村委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室进行采集。
途径三:
登录“一网通办”平台或“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自主申报。
5.如何查询实有人口信息自主申报的办理进度?
目前,在“一网通办”平台和“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公众号上提交的事项办理进度不支持跨平台查询。
途径一:通过“一网通办”平台申报的进度查询途径
居民可在“一网通办”PC端总门户的个人中心“我的办件”或“随申办”APP、微信及支付宝小程序“办事”频道中的“进度”查询或“我的”频道中的“我的办件”查询办理进度。(以“随申办”微信小程序服务渠道申报入口为例,如下图所示)
社区综合协管队员经与本人核对申报信息准确无误后即完成信息采集。本市居民可以在“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我的业务”中查询办理进度,提示“已采集”即表明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完成。
如因居民信息提交有误或社区综合协管员无法与居民取得联系造成“采集失败”的,可以在“我的业务”修改信息后再次发起申请。
6.我在上海有多个居住地址,是否可以多处采集?
不可以。本市居民应在一个主要居住地进行实有人口信息采集。
7.如果我离开现居住地了,是否需要重新进行实有人口信息采集?
如果居民离开现居住地,应主动前往新居住地所在居村委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室或通过“实有人口信息自主申报”模块重新采集。
8.实有人口信息登记完之后,还需要办理居住登记吗?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来沪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或前往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来沪人员,可以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办理居住登记后持有《居住登记凭证》的来沪人员,可以在本市办理下列事务: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登记;
办理港澳商务签注;
申请出具在沪无犯罪记录证明;
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个人事务。
“自主申报”宣传海报及微信公众号界面
对“实有人口信息”申报完成后还需继续申报“居住登记”的来沪人员,可直接跳转至“居住登记”办理页面进行办理。
提示办理状态为“审查与决定通过”,即代表“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完成”。
提示办理状态为“不予受理”,则代表“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失败”。
途径二:通过“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微信公众号申报的进度查询途径